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重量偏差许可范围具体如下:
1. **小于等于100公斤(包含100公斤)**:
* 接收量不能少于移出量的80%。
* 接收量不能多于移出量的600%。
2. **100公斤至1吨(包含1吨)**:
* 接收量不能少于移出量的80%。
* 接收量不能多于移出量的400%。
3. **1吨至3吨(包含3吨)**:
* 接收量不能少于移出量的90%。
* 接收量不能多于移出量的200%。
4. **3吨以上**:
* 接收量不能少于移出量的90%。
* 接收量不能多于移出量的150%。
请注意,这些规定是为了加强危险废物运输安全,防止遗撒等情况出现,同时考虑到了不同计量装置可能存在的误差。企业在执行这些规定时,应确保信息透明、依法合规,以提升危险废物处理行业的整体管理水平,并推动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。